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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农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07-04 10:56:09 来 源:

为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参照其它省市、院校关于双师型教师的标准,特制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一)专业教学能力(必备条件)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者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获得讲师以上任职资格,被评聘担任中级以上教师职务。连续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在合格等次以上。

1.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2. 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并熟悉相关课程的内容。

3. 能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4. 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进行教学。

(二)专业实践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中级技工以上的生产操作能力,获得(与所教专业相近)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2. 参加省、市举办的教师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获得优秀等次以上奖励;或者指导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职业技能大赛,所指导学生并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国家级优秀奖不同等级奖项。(有关获奖奖项三年内有效)

3. 两年内到企业实践锻炼半年以上,参与过企业(行业)生产或应用研发、技术推广活动。胜任专业课实践教学工作情况(提供企业、学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4. 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取得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能够指导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得到学生肯定评价,并经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对其实践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

5.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实用技术、学生技能训练指导方面的论文2篇以上。

6. 主持本专业实践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有可供推广的研究成果(提供证书复印件)。

7. 教龄在20年以上的教师,熟练掌握一门的实用技术,长期从事学生实践教学和学生实习实训指导工作,教学成绩突出。

二、认定程序

(一)每年8-9月为教师本人申报期。在此期间内,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学校教务科初审。

(二)每年6月为审核期。在此期间,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确认其“双师型”教师资格,予以公示,纳入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源管理库。

天水农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项目

申报条件

资料清单

教学

能力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遵守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专业实践能力

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中级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参加国家、省、市级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取得相应等级奖项;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学生获得相应等级奖项。

 

在企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专业工作经历累计年限,企业职工大赛获奖情况,胜任专业课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实用技术、学生技能训练指导方面的论文2篇以上。

 

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实用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主持本专业实践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有可供推广的研究成果。

 

专业组

意见

 

 

 

签字:

      

教务科

意见

 

 

 

                                           

                                                 签字(盖章)

      

专业建设小组评审意见

 

 

 

签字

      

学校认定意见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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