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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农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2-07-03 15:46:07 来 源: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生评价模式,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学业评价办法,突出学生技能考核,完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学校与实习企业相结合的学生学业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评价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内容
(一)考核对象为本校各专业在籍学生。
(二)学生必须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单,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考核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合格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
二、考核形式
考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各门课程尽量进行理论与技能“双考核”。根据教学计划课程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两大类。考试课的理论考试一般应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对考试课的技能考试,由各专业科组织,采用口试、动手操作、上机考试等方式进行,也可结合本课程全员技能竞赛进行。考查课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动手操作、小组示范表演等形式,随堂进行考核,教务科一般不统一组织。
任何课程无论那种考核评价形式,都必须严格规范进行,做到客观、全面评价。学生参加考核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处,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旷考”字样。凡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作弊”字样。凡因故请假不能参加者,届时进行补考并备注“缺考”字样。
三、学业成绩的考核评价
(一)过程性评价成绩(平时成绩)
过程性评价成绩,即平时考核成绩。教师可根据学生完成课内考勤情况、作业情况、平时测验、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平时的小测验、实验实习报告等情况评定。具体权重比例由任课教师掌握设定。
平时成绩=考勤成绩×考勤权重+作业成绩×作业权重+ 平时实训成绩×权重+其他平时成绩×权重
1.考勤成绩的计算办法:教师每次上课都进行考勤。考勤成绩的计算办法是从考勤总分中减去由于旷课、迟到、早退、事假的减分。有正常请假手续的病假不扣分。扣分标准:事假扣1分,迟到或早退扣2分,旷课扣5分;
考勤成绩=考勤成绩(100分)-扣分
2.教师批阅作业成绩=(X1+X2+……+Xn)/n
至少每周保证评价一次,每次批阅按百分制评价,最后计算作业总评成绩;
3.平时实训成绩:包括实验、教学实习、集中实习、技能测试等考评成绩;
4.其它成绩:包括课堂提问、课堂表现、大型作业(作品设计与制作)、平时测验、第二课堂活动等也按百分制综合评价,取平均成绩。
5.对缺课和不交作业者成绩评定的界限规定
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一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缺交作业次数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过程性评价成绩以零分记,无需考虑进行其他考核,该门课程以零分记。
(二)期中检测
根据课程性质,各专业考试课程可采用抽考、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期中检测,周2学时的课程不进行期中检测。
(三)终结性理论考核成绩
终结性理论考核成绩一般在期末最后二周进行理论考核。期末理论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试卷评定。
(四)技能考核成绩
凡有条件进行技能考核的课程必须进行期末技能考核。期末技能考核可采用动手操作、上机考试、限定日期完成设计或作品等方式考核。
(五)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30%)+期中检测(10%)+终结性理论考核成绩(30%)
特殊课程的成绩评价
1.无技能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
学生总评成绩=平时成绩(50%)+终结性理论考核成绩(50%)
2.无理论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
学生总评成绩=平时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3. 无期中检测课程的成绩评定: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终结性理论考核成绩(30%)
(六)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
顶岗实习成绩=企业评价成绩(50%)+实习报告成绩(50%)
(七)体育课考核
体育成绩按技能40、素质30、理论10、学习态度20四项比例综合评定。对于身体有缺陷或疾病的学生必须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依据,经教务科批准方可减少考试项目或免考。
五、补考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补考:
1. 学生学期总评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者;
2. 因故经学校批准未参加学期末考试者;
3. 无故不参加学期考试,经学校查明原因,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认识到错误者。
(二)本学期不及格的科目,于下学期开学后二周内进行补考,补考后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凡因故经学校批准未参加学期考试者,补考成绩作为原学期考试成绩。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再进行补考,毕业前只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试题范围难易程度,评分标准应与原学期考试相同,各任课教师在学期(年)末放假前二日内将补考名单连同试题一并上交教务科,补考成绩只记及格、不及格。考试科目经补考仍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毕业前再进行一次补考。
六、学业成绩的提交与审核
考核结束后,各任课教师认真进行评分,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于该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将试卷、试卷分析和纸质成绩册交所在教务科立档保存。
七、学业成绩的认定与存档
课程考核评价成绩提交审核后即存档,教师便不能再随意变动,确有差错必须更改的,须由评分教师在开学一周内填报《教师更改成绩审批表》说明理由,报教务科核准后方可更改。获准更改成绩后,教师应同时更改所涉各项原始成绩(包括试卷)和成绩单上的成绩,并在更改处签名,然后由教务科成绩管理人员负责更正。
八、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学期起开始执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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