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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农校教师调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09-12 19:42:55 来 源:
为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执行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调课是指不能按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调整,包括暂时性调整和全学期调整。
一、调课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正常的教学活动由教务科统一调度,各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课程表一经确定,未经教务科批准一律不得变动。
(二)任何课程调整都必须经教务科书面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教师之间不得私自互相调课或代课。
(三)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不予调课。
二、调课的原因及理由:
(一)经学校批准的教师进修、深造;
(二)因公出差、出国、办理公务等;
(三)教师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重要会议或其他工作;
(四)报请批准的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或其他事假;
(五)任课教师工作调动;
(六)其他必须调课的原因。
三、调课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任课教师填写《天水农校教师调课申请审批表》,并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如因突发事件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他教师代为办理。
(二)调课8学时及以内,报教务科审批。
(三)调课9学时及以上,报教务科审核,由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四、其它事项
(一)教师如无特殊原因,均应提前两天以上办妥调课手续。
(二)教师按调课安排上课后,由教学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任何人或科室不得占用学生的课内学习时间,不允许干扰教师的正常上课。教师或相关教学部门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一经查实,按《天水农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天水农校教师调课申请审批表
天水农校教师调课申请审批表
学年 学期
| 申请人 |
| 所属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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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 |
| 授课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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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
| 调课学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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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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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排课 | 调整后 | ||||||
| 日期、星期、节次 | 教室 | 教师 | 日期、星期、节次 | 教室 | 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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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研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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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科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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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副校长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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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教务科、学生班级、申请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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