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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水 农 业 学 校 关于印发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7 17:04:24 来 源:
各科室:
在广泛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基础上,学校2018年7月11日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天水农业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天水农业学校
2018年7月12日
天水农业学校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
共印25份
天水农业学校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
评选办法(修订)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表彰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优秀典型,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应遵循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实事求是、优中选优、面向一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任教满1年以上的任课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教辅(含实训室管理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后勤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在班主任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教师。
上年度已受到学校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一般不再参加当年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能够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无旷工现象,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有下列情形不予推荐评选或取消候选人资格: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3)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者;
(4)全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二)具体条件
1.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忘我投入,无私奉献,学识扎实,综合素养高,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骨干、示范和带头作用。
(2)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授课,能因材施教,较好地完成教务科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同行和学生好评。
(3)积极参加学校、教务科和教研组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周课时在4学时及以上(不含晚自习)。
(5)全学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含天水农业职教)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6)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单位教育教学单项奖的教师优先推荐。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坚持原则,办事认真公正,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敬业、创新、奉献精神,工作勤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水平较高,管理有方,勇于改革,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3.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深得家长的信任和学生的爱戴。
(2)有较强的教育、管理和组织能力,认真负责并指导本班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学习及文明行为习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和学校各项文体活动。
(3)讲究班主任工作艺术,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解决。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善于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以及重大事故的应变能力。
(4)勇于接受任务,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在班级工作中能身先士卒,身体力行,班主任考核成绩和班级综合考核成绩均在前列。
四、评选名额
原则上优秀教师按照参评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参评人数不高于1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按照参评人数不高于30%的比例评选。每年学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统一下达评优指标。
五、评选程序
(一)民主测评
1.优秀教师评选程序
(1)教务科按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量化考核排序,结果报学校办公室。
(2)按照“量化考核成绩×70%+上年年度考核成绩×30%”进行统计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参评人数的20%,提交学校行政会初审。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程序
(1)所有参评人员在全校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测评,以科室为单位统计汇总后交办公室。
(2)按照“测评成绩×70%+上年年度考核成绩×30%”进行统计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参评人数的20%,提交学校行政会初审。
3.优秀班主任的评选程序
(1)学生科依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对全体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排序,结果报学校办公室。
(2)按照“班主任考核成绩×70%+年度考核成绩×30%”进行统计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参评人数的40%,提交学校行政会初审。
(二)纪委审查
学校纪委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研究确定
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按照当年学校下达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指标确定人选。
(四)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
(五)表彰奖励
1.获奖人员要填写《天水农业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审表》,并提交相应业绩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2.学校每年在“教师节”期间,对当选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六、其他
1.推荐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原则上应在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中产生。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水农业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审表
在广泛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基础上,学校2018年7月11日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天水农业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天水农业学校
2018年7月12日
天水农业学校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
评选办法(修订)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表彰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优秀典型,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应遵循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实事求是、优中选优、面向一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任教满1年以上的任课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教辅(含实训室管理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后勤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在班主任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教师。
上年度已受到学校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一般不再参加当年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能够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无旷工现象,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有下列情形不予推荐评选或取消候选人资格: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3)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者;
(4)全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二)具体条件
1.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忘我投入,无私奉献,学识扎实,综合素养高,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骨干、示范和带头作用。
(2)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授课,能因材施教,较好地完成教务科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同行和学生好评。
(3)积极参加学校、教务科和教研组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周课时在4学时及以上(不含晚自习)。
(5)全学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含天水农业职教)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6)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单位教育教学单项奖的教师优先推荐。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坚持原则,办事认真公正,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敬业、创新、奉献精神,工作勤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水平较高,管理有方,勇于改革,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3.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深得家长的信任和学生的爱戴。
(2)有较强的教育、管理和组织能力,认真负责并指导本班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学习及文明行为习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和学校各项文体活动。
(3)讲究班主任工作艺术,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解决。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善于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以及重大事故的应变能力。
(4)勇于接受任务,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在班级工作中能身先士卒,身体力行,班主任考核成绩和班级综合考核成绩均在前列。
四、评选名额
原则上优秀教师按照参评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参评人数不高于1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按照参评人数不高于30%的比例评选。每年学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统一下达评优指标。
五、评选程序
(一)民主测评
1.优秀教师评选程序
(1)教务科按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量化考核排序,结果报学校办公室。
(2)按照“量化考核成绩×70%+上年年度考核成绩×30%”进行统计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参评人数的20%,提交学校行政会初审。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程序
(1)所有参评人员在全校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测评,以科室为单位统计汇总后交办公室。
(2)按照“测评成绩×70%+上年年度考核成绩×30%”进行统计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参评人数的20%,提交学校行政会初审。
3.优秀班主任的评选程序
(1)学生科依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对全体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排序,结果报学校办公室。
(2)按照“班主任考核成绩×70%+年度考核成绩×30%”进行统计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参评人数的40%,提交学校行政会初审。
(二)纪委审查
学校纪委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研究确定
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按照当年学校下达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指标确定人选。
(四)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
(五)表彰奖励
1.获奖人员要填写《天水农业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审表》,并提交相应业绩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2.学校每年在“教师节”期间,对当选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六、其他
1.推荐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原则上应在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中产生。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水农业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审表
附件:
天水农业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评审表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专业技术职务 | 任职时间 | ||||||
| 行政职务 | 任职时间 | 最高学历及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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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类别 | |||||||||
| 上一学年获奖科研论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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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学年教学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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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学年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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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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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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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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