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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3-05 20:39:13 来 源:

晚自习是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有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有利于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组织好晚自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做出如下规定:

一、对学生的纪律要求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请假须经班主任同意。

2、原则上晚自习时间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值班老师同意。

3、晚自习禁止高声讲话、禁止擅自离位、禁止饮用食品,并自觉关闭手机,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4、对晚自习旷课和违反晚自习纪律规定和管理要求的学生,视情节,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和违纪学生处理办法执行,实施必要的教育和处分。

二、对晚自习辅导教师要求

1、值班教师全面负责各班晚自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及安全等工作。

2、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组织管理晚自习的全程。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教务科请假,经同意方可离开。

3、认真执行点名制。晚自习值班时,亲自完成晚自习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病事假(见班主任签发假条)、旷课学生的清点,并进行登记,及时向班主任说明。不允许将点名事宜交给学生或学生干部,防止点名走过场、不真实。

4、晚自习值班老师要在晚自习期间坐班值班,管理学生上好晚自习,认真辅导,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及时处理违纪现象。

5、晚自习结束后,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防范于未然。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关闭灯光。

6、认真填写《晚自习值班表》。值班老师要切实掌握晚自习情况,并于次日上午10时前到教务科将前日晚自习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病事假、旷课学生及晚自习课堂秩序以及违纪问题,连同《晚自习值班表》交教务科。

7、晚自习考勤列入日常上课考勤范围,每晚自习按3个课时计算,无故缺勤的,按旷课论处,并将视情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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