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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农业校园网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12-17 19:33:39 来 源:
为加强校园网的管理,规范校园网的使用行为,推动校园网建设,保障校园网的信息安全;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网管理机构
(一)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网管理领导小组,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校园网软硬件系统建设。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电教中心提供网站后台的技术支持。
(三)电教中心具体负责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的运行维护、全校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的维护及校园网网络安全等工作。
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天水农业校园网的管理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违背社会道德的信息。
(三)各科室和用户必须配合电教中心及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网络监督检查。
(四)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者,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果施工现场有校园网设备财产,必须在施工前征求电教中心的意见。
(五)校园网中心机房为独立的设备间,并安装防盗门、窗,未经电教中心允许,非网管人员不得入内。
(六)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此类软件应先交由电教中心进行检测,由电教中心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后方可使用。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攻击或扫描校园网,严格查处 IP 地址欺骗行为。
(八)所有接入校园网的微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杀毒,并及时升级其病毒库。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与校园网的连接,直到符合本项规定为止。
(九)电教中心工作人员和各部门用户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网络管理人员,使其得到及时处理,以防止造成更大的影响。
(十)对重要数据,各科室要做好数据备份,备份数据要求与原数据物理隔离,形成定期备份数据的制度。
(十一)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对其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权,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部门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共产党的领导;
(2)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内容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者。
3.盗用他人帐号,进行非法通讯者。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传播、使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6.擅自接纳网络用户者。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 网络运行管理办法与规定
(一)除电教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外,校园网用户禁止访问校园网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邮件网关等重要网络设备。
(二)对于 IP 等重要网络资源,由电教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分配,各部门及任何校园网联网用户不得擅自使用、更改。
(三)校园网实行二级管理,各负其责。
1.电教中心负责管理、维护网络主干线路、出口线路及主干交换设备、节点设备、通信设备、服务器等网络设备,为符合校园网联网条件的单位分配联网端口和 IP 地址。负责各部门与校园主干节点的连接。
2.学校各科室管理本部门的单位网络资源及网络设备,如发现与主干网连接不畅,或主干节点有异常现象,管理人员应马上通知电教中心,并配合网管维护人员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3.各部门根据电教中心的 IP 地址分配策略,管理好本科室的联网端口和 IP 地址,谨防他人冒用。
(四)学校各科室信息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电教中心的工作,做好对本部门的网络管理工作,接受电教中心的义务指导。
(五)学校各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主干节点设备(包括位于节点机柜外的电源插头)或将本部门单位及个人的设备放在主干节点机柜内;不得乱扯乱拉网线与校园网相连;任何连接校园网的设备均需在电教中心备案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否则,造成后果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六)校园网分为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任何大型建筑物必须构建自己的独立的汇聚层布线间,解决好防火、防水、防盗、防尘、防静电及室内温度符合专用机房室温的问题,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使用网络的所有人员,应注意网络的安全,积极支持配合网络管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违反网络管理制度的操作。
(八)校园网用户发现网络故障后,应及时向电教中心报告。电教中心会在 8 小时内派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报告人应积极配合电教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并认真填写《网络故障处理表》。
四、机房管理制度
(一)注意环境卫生,保持低温环境。
(二)未经电教中心批准,禁止非网管人员进出机房。
(三)不得将与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或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
(四)对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及设备配置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及设备配置的更改,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试。
(五)必须定期检查软硬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运行日志记录,定期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六)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实验性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和复制无关文件。
(七) 不允许任何人员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调试和操作。
五、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一)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机房。
(二)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用电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三)机房内维修后不再使用的废弃材料、包装物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四)机房维修如需用电时,严禁使用机房专用电源。
(五)机房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六)机房内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实行责任制,定岗定责,遇有火灾、火险应立即扑救,并按学校及电教中心的有关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七)机房内所有设备、电气线路、门窗要经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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