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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农业学校校本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13-11-22 20:18:07 来 源:

第一条  为了适应教师终生学习的需要,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竞争能力。现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校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我校所有教学人员。

第三条  校本培训指导思想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以培养教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素质、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较强适应能力和较高教科研能力的教师队伍。

第四条  校本培训与市级以上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不同形式,两者应相互结合而不能相互代替。

第五条  校本培训的内容

校本培训应与学校工作相结合,应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科研相结合,注重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具体内容为:

(一)教师职业道德;

(二)业务方面:全面的现代职教理论、课程理论、现代教育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和行业发展最新动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修)订、校本课程开发和教材开发、教学实践、专业技能等;

(三)教育科研方法;

(四)其他:如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的培训与研究、学校德育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和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培训和研究等。

第六条  培训方式

(一)专业讲座;

(二)分专业开设技能培训班;

(三)以教研组为单位,成立小型课题组,对现行教材及教法进行研讨并提出补充方案;

(四)成立课改研发小组;

(五)建立青蓝工程,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培养;

(六)到相关企业学习、锻炼;

(七)其它,如自习、考察、网络培训等。

第七条  学校的常规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校为单位的培训研究活动、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是开展校本教研的三个重要途径。校本培训应将聘请校外专家和依靠本校教师开展培训相结合,尤其要发挥本校骨干教师作用。

第八条  校本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学校建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校本培训应制定有长远规划和学年计划,要求整合各专业部有关工作,对校本培训实行统一领导。即在学校校本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教务处负责总体安排、管理和测评;各专业部结合专业特点配合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条  校本培训领导小组、教务处和各专业部在每学年开学前制定好本学年校本培训计划,落实校本培训的具体内容、形式、责任人和测评方式等,并经校长室审校备案。

第十一条  校本培训情况将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一)校本培训实行学时制,每人每学年不低于上级规定的学时。学习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未达到要求者年终不得参与评优;

(二)每个专业组应有一项“校级课题”(可以跨年延续),要有课题立项报告、实施情况定期总结资料、项目成果论文。课题进行过程分阶段、按成果、考勤记入培训课时;

(三)安排到企业实践,可折算为相应学时;

(四)参加学校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专题讲座的,按考勤和考核成绩给予校本培训课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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