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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文明守纪好学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1 09:09:28 来 源:
学生各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和实践,增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培育高尚情操,努力争做一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学校决定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文明守纪好学生”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文明守纪好学生
二、演讲内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启迪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增强道德修养、培育高尚情操,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职生。
三、参赛对象: 全体学生
四、比赛时间:2014年12月5日下午14:30——16:30
五、比赛地点: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六、比赛安排:
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
1、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初赛(11月17日——11月23日),推选1-2名优秀演讲学生参加复赛。
2、团委对各班推荐的优秀演讲学生进行复赛(11月27日——12月3日),按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4名选手参加决赛。
3、 12月5日下午,学生科、团委组织在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决赛,选手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七、参赛要求:
1、各班于11月26日前,将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姓名、班级、联系方式,演讲题目)及演讲稿电子版报团委路珍老师处。
2、参赛选手自定演讲题目,演讲内容紧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同时要紧密结合学校学习、生活实际,题材新颖,观点明确,内容健康向上。
3、参赛选手演讲题材不限,每人演讲时间为4-6分钟。
4、参赛选手要求使用普通话并脱稿演讲,语言自然流畅,具有很强的感情色彩,能够调动观众情绪和现场气氛。
八、奖项设置:
决赛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九、评分标准:
演讲比赛采用十分制:
1、演讲内容(4分):符合要求,主题鲜明、深刻,紧密联系在校学习、生活实际,思想积极向上。
2、语言表达(3分):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3、形象风度(2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综合印象(1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团委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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