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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农业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03 11:39:13 来 源:

一、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楼道、楼梯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楼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科,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校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和班主任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实训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实训室的有关安全要求。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天水农校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经班主任同意禁止在校外留宿。

17、  严禁学生擅自离校、到网吧上网。

18、禁止与校外无业和闲杂人员来往。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对所有学生平等相待。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财物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财物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禁止佩戴任何首饰,不提倡带手机,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品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指定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品。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楼管人员、班主任、学生科、总务科、保卫科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楼管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
 3、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校外人员(除家人外)带入宿舍内。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学生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
 6、学生宿舍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监控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乘坐超载车辆。
 4、严格禁止学生到营利性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允许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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