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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农校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困难补助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16:07:00 来 源:
关于天水农校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困难补助评定通知
学生各班: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奖学金、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困难补助的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
1、评定对象: 10、11、12级全体在校学生。
2、评定比例:占各班实际人数的30%。
3、评定等级:分一、二、三等次。
4、评定标准:(1)各等级除体育成绩外,其他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要求:一等:德育(优秀)劳动(优秀)体育(80分以上)
二等:德育(良好)劳动(优秀)体育(75分以上)
三等:德育(良好)劳动(良好)体育(70分以上)
5、评定各等级名额:
一等:一名
二等:班级人数为20-29的评3人; 班级人数为30-39的评4人; 班级人数为40-49的评5人; 班级人数为50-59的评6人;60人以上的评7人。
三等:除一二等外的其余为三等。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评奖学金;
(1)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2)学期考试有一门不及格者,(3)旷课抽烟现象者。
7、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审查,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坚决杜绝虚报假报现象。
二、困难补助评定
1、评定对象: 10、11、12级全体在校学生。
2、评定比例:占各班实际人数的10%。
3、评定等级: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4、评定标准:(1)特等: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不超过一人,评定对象限于孤儿、单亲、家庭有重大变故等特殊困难者。一等1名;二等2名;其余为三等。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评困难补助;
(1)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2)有旷课抽烟现象者。
7、在困难补助评定过程中班主任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三、奖学金评审表、奖学金登记表、困难补助申请表及评定结果于11月8日 交学生科樊星老师处。
天水农校学生科
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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